抓取平臺的爆款文章、一鍵提供給用戶,用戶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編輯、洗稿。
目前,提供了上述產品的公司被騰訊告上法庭,經法院審理認為,該公司侵權的主觀惡意重、侵權規模大,且拒不提交侵權獲利的財務賬冊,法院支持騰訊的訴訟請求、判賠490萬元。
紅星資本局發現,一方面,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無法承擔這一筆巨額賠償,另一方面,這一洗稿軟件疑似在更名后卷土重來。
收集多平臺“爆款文章”重寫
法院認定變相抄襲,判賠490萬元
近日,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了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典型案例。
其中,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、騰訊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下統稱“騰訊公司”)與上海新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(下稱“新茶公司”)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被收錄為典型案例。
天眼查APP顯示,新茶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,注冊資本為10萬元,法定代表人為張俊軒,參保人數為0人,“有專自媒體助手”為該公司唯一企業業務。
紅星資本局注意到,微信公眾號“有專自媒體助手”曾發布文章《重磅!爆文中心功能上線,搬運文章、打造10萬+流量爆文,so easy!》。
該文章是在宣傳其“爆文中心”功能,號稱可以采集各大平臺的熱門文章,同步更新各社區實時熱搜,支持一鍵導入平臺的爆文進行編輯,“輕輕松松搞定你的文章內容”。
不僅是直接搬運他人的爆款文章到編輯器,有專自媒體助手還表示,其可以進行文章內容拼接、標題修改、首尾段落互換等操作,“以降低文章重復度、提高文章原創度。”文章轉自網絡,原文鏈接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731244651629196630&wfr=spider&for=pc